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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评估 实施方案(试行)

作者: 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/8/2 15:00:52    来源:郑州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    访问量:(0

郑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评估

实施方案(试行)

 

校内各学院:

为贯彻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[2015]23号)文件精神,全面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,依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《郑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评估实施方案》,望各学院遵照执行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根据郑师院行[2012]217号文件,成立郑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领导全校毕业生就业评估工作,具体工作由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。

二、评估内容

评估内容按《郑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(试行)》(见附件)执行,共有5个一级指标、13个二级指标、27个三级指标,总分值为100分。

组织领导(20分)。主要考察就业工作领导机制、工作机制、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。

基本条件(10分)。主要考察队伍建设、设施设备等情况。

指导服务(20分)。主要考察就业指导与服务、市场开拓等情况。

规范管理(10分)。主要考察文档管理、工作运行、制度落实等情况。

绩效评价(40分)。主要考察学院首次就业率、年终就业率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、学院开展就业工作的成效。

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,受到学校表彰或经验推广的学院,学校将酌情给予适当加分。毕业生就业工作失误引发安全事故或出现重大问题,或在就业率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,在毕业生就业方面乱收费的学院,学校将给予就业率排至末位的处罚。

三、评估办法

总体安排。评估工作从2017年9月下旬开始,每年进行一次。因每年12月31日年终就业率发布,因此评估结果年终公布。不达标学院一年内必须整改达标。

评估程序。年度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。第一阶段,学院自评。各学院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,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进行自评,并写出自评报告。第二阶段,学校评估。学校组织校外专家组评估。第三阶段,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。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进行最终评审,确定评估名次。

评估方式。专家组采取听、查、看、测、访、评的方式,逐项打分。

听:听取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汇报。各学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就业工作中的做法、经验和特色,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提出改进措施,并形成汇报材料。

查:查阅有关档案资料。查阅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文件、领导讲话、会议记录及其它档案资料。

看:察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设施和设备等。

测:通过问卷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就业政策、就业观念、就业满意度等状况的测评。

访:通过召开座谈会、走访等方式对有关师生、用人单位进行访问。

评:在听、查、看、测、访的基础上,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综合评价。

四、评估结果

评估结果分四个等次。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,80-89分为良好(含80分),60-79分为合格(含60分),60分以下为限期整改。评估结果将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,并作为学院领导政绩考核、招生计划制定、专业设置、教学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内容,作为表彰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。

五、奖惩办法

依照上述评估结果,对排名前五的学院予以奖励,根据师生比情况酌情增加招生计划,年终奖励院长、书记各1000元,从就业指导中心经费支付;对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学院予以处罚,减少招生计划,直至停招,年终扣罚院长、书记绩效工资各1000元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评估工作是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面总结和总体评价,对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严密组织,强化监督管理,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要求,认真开展自评,查漏补缺,在此基础上接受专家组及学校的评估。在评估过程中要积极配合,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。对弄虚作假的学院,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评估达标学院,要继续争先创优,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。限期整改学院,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学习借鉴先进学校的做法和经验,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,积极创造条件,争取早日达标。

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解释权归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。

1.5.3郑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工作考评办法附件.docx

 

郑州师范学院

2017年3月9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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